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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6-03-15 作者: 来源:甘南州科学技术局

中共甘南州委文件
                
州  委  发 (2006) 8 号
      


           

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 
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州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就我州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以下简称“科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搞好科普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科普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普及与应用。科普工作是科技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科普工作,是把社会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
    2、科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州科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公众的科普意识不断增强,科普组织日益健全,科普队伍逐步壮大,对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科普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科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科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科普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些封建迷信、愚昧活动和伪科学活动时有发生;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深度和广度不够,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州科普工作任重而道远。
    3、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是普及科学技术的重要手段,是农牧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中的一项创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盘活科技人才资源,有利于形成依靠科学技术解决“三农(牧)”问题,有利于推动农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
    4、指导思想。全州科普工作以《科普法》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现代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宣传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社会协调发展为根本宗旨;以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为主要途径,选派科技人员和技术能人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将科技直接引向基层,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农牧村经济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5、基本原则。坚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农牧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增强综合服务能力的原则;以改革促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主管部门组织、全社会参与、市场有效推动的工作格局。
    6、目标任务。以服务“三农(牧)”为出发点,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重大科普活动,促进农牧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认真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坚持技术创新,走“牧区繁育、农区育肥、农区种草、牧区补饲”的农牧资源优势互补整体发展的新路子。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业,把先进适用技术直接引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有效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逐步形成以科研和技术服务推广单位为依托,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农牧村乡土人才(土专家)为基础的基层创业的体制和机制,构建农牧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三、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科普工作
    7、深入持久地在农牧村开展科普工作。州、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抓好各级科技示范体系建设,以推广农牧业适用技术为重点,抓好“科技示范村”和“科技示范户”的建设。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巩固、发展、壮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大力推广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牧业适用技术培训,实现“创办一个农技协,发展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目标。
各级农林、畜牧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好专业学会的带头作用。围绕增加农牧民收入,坚持每年抽调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进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为农牧民提供科技信息,传授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牧民群众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积极发挥农牧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牧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实施“青年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加强农牧民适用技术培训,让农牧民真正掌握1—2项适用技术,提高农牧民应用科学技术的水平。
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大科技推广、良种引进和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普及科学技术为农牧民脱贫致富做贡献。要在全州贫困村和贫困户中大力开展“四一”科普活动,即培养一个农牧村适用人才、帮助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办起一个扶贫项目,带动一片群众脱贫致富。
    8、大力开展企业科普工作,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各级科协和工会组织要以“工业强州”战略为目标,以推动企业职工知识化和技能化为重点,着眼于提高职工队伍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培训、群众性技术协作及相应科普宣传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和技术素质。
    9、加强科普宣传,繁荣科普创作。宣传部门要做好科普宣传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各类科普阵地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科技主管部门要制定好科普宣传工作规划,实施政策引导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文化出版部门要鼓励引导科普文学艺术创作,传播科学、传播文明,积极创作和引进优秀科普图书、报刊,推出一批水平较高、可读性较强的科普作品。广电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传播手段,开办科普节目,进行科普宣传。旅游部门要提高旅游景点的科技文化品位。州科协要建立甘南州科普网站,开设科普宣传网页,通过网络加强科普宣传工作。
    10、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州、县(市)发改委、财政部门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建设经费。州、县(市)宣传部门、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的扶持和资助,建立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站)、乡村科普活动室(站)、科普画廊(橱窗)等,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生开放,向公众开放。
    1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州、县(市)政府都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科技、组织、宣传、财政、人事、农林、畜牧等部门负责为成员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组织选派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政府组织、供需见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行动的示范作用。通过特派员下基层创业,示范带动,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一是加大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及农畜新产品的引进推广力度,提高农畜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培植龙头企业,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
二是通过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建立一批草、肉、奶、毛绒四大产业特色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点、科技示范户,依靠典型示范,带动和促进科技进村到户,充分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通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大力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和研究,引进优良品种和高新技术,推广适宜我州农牧业生产发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培育农牧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及时为农牧民提供技术、资金、项目、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并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创造良好的环境,拓宽流通渠道。
五是通过科技特派员的定期培训,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下派人员的服务技能,使他们成为振兴农牧村经济的骨干力量。
六是利用技术咨询、编发技术资料、播放科技录象、现场技术指导和适用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农牧民群众传授新技术和新知识,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培养出一批“永久型”农牧民技术骨干、乡土科技专家和星火企业家,使他们成为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13、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为主导,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州县(市)委宣传部、科技部门要结合经济发展需求和地方特色,精心组织开展好州、县(市)科技活动周及科普宣传日活动。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启迪他们的创新思维,帮助青少年树立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范。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保障科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4、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建立“甘南藏族自治州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部门2006—2008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行动方案。各县市都要设专职科协主席,并核定2至3名专职科普工作人员编制。
    15、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科普经费的投入,支持科普事业发展。从2006年起,州、县(市)两级财政每年对科普经费的投入增加到本行政区域人口每人平均0.2元的标准。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科普专项经费,用于组织举办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及改善科普设施。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团体也要相应增加科普工作经费,确保对本部门、本行业科普工作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
    16、州、县(市)两级财政要列支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宣传、培训、办公、会议、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差旅费、补助等经费。州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县(市)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分别拨付州、县(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专项管理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提供条件,确保科技特派员承担的科技项目顺利启动和实施。
    17、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深入研究涉及科技特派员的培养、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大批技术、经营、管理、金融、流通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深入基层、深入农牧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带领广大群众创新创业,使广大农牧村群众切实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实惠。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参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活动。
要鼓励科技特派员根据其技术特长和基层经济发展的需要,组建行业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或其它技术中介组织,为科技人员提供更广阔的用武之地,开展更大范围的科技服务。
    18、要通过各种途径,以各种方式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活动的支持,努力为科技特派员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各类科技、畜牧、农业、扶贫等计划项目(课题)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或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
    19、为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解除后顾之忧,对科技特派员实行以下优惠政策:(1)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保留其编制,不转人事工资关系,原单位不能进人顶编;(2)保留其原职务和工资、津贴、福利的全额发放,不影响正常调资;(3)保留其专业技术职务,不影响正常的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4)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下乡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用;(5)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不占原单位的优秀指标,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下派人数单独核定比例,各级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
    20、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农牧村基层组织、街道办等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及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履行科普工作职责,为科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努力开创我州科普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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