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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 62号),制定本规定。

甘南藏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州科技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外国专家局牌子。

州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州科技创新发展和引进国内外智力的计划、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协调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决策咨询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甘南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合理布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并监督实施。加快国家和省级科技园区建设。

(四)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编制州级科技计划,管理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五)组织开展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进行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

(六)组织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州科技保密工作。

(八)承担厅州会商、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国专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州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建立完善引进国内外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甘南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州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国家、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的初审、推荐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州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州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