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州科技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通过系统学习,使大家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要求,对新时期科技发展和建设作出全面规定,内容涉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自主创新的政策保障,科技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科技工作的新特点,符合新时期科技发展的新要求。学习、宣传和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科学技术进步法》,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新修订法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夯实法律贯彻实施的基础。州科技局要求各县市科技局、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思想上要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把新法的学习作为近期政治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二是宣传上要普及,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新法的普及宣传;三是工作上重贯彻,在制定工作思路、出台科技政策时,要注重以新法为法律依据,更好地落实《科学科技进步法》,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进步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