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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517001
标    题 科技进步奖
写信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信件内容 如何申请甘肃省科技进步奖?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我局对您的留言信息十分重视,现向您回复如下。

《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第九条明确“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科学普及和企业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技术产品和经济指标的;(二)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并使之产业化的项目中,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创新环境、弘扬创新精神产生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经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使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t.gansu.gov.cn/Program),采取网络方式申报和提名,主要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为申报人分配系统账号。

2.申报人激活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奖励提名书并提交。

3.申报单位审核并公示后,提交本单位项目。

4.提名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并公示后,按照指标提交项目。

5.申报单位打印提名书并与附件装订成册,盖章、签字后报送提名单位。

6.单位提名的,由提名单位审核并在提名书封面盖章后行文报送省奖励办(市州提名的由市州政府办公室行文提名;省直有关部门提名的由部门办公室行文提名;其他单位参照执行);专家提名的,由提名专家在提名书封面签字后报送省奖励办。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处理对象 科学技术局信箱
处理时间 2021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