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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发布日期:2023-04-12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一、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五、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六、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九、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指引

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一、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二、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标

十五、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六、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八、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十九、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二、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三、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五、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二十六、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