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州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州政府办公室的受理机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
办公时间: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邮政编码:747000。
联系电话:0941— 8221395,0941— 8216722(传真)。
电子邮箱:gnzzf8221395@163.com
2.州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甘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附件: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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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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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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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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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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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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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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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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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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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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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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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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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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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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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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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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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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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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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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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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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是否申请 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