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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和征集2023年度甘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 来源: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科

各县市科技(教科)局、州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聚力推动州委州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发布2023年度甘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本年度甘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三类主体计划组织实施,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重大专项。聚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共性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重点研发计划。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以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为目标,开展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优势,加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单位的协同创新,开展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需求,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乡村振兴、东西协作、科普发展,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动,推动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开展区域科技合作,着力提升全州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州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工商注册),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同一团队承担有在研省州科技重大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直接补助类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6.企业牵头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具备对其承担重大专项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2)企业创新能力强,具备稳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2%)。

(4)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甘南州科技管理网站项目申报系统申报(http://kjj.gnzrmzf.gov.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8日18:00点之前。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注意限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州内科研院所和企业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县市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科技(教科)局负责推荐。

3.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先通过甘南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电子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未审核通过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推荐单位于6月18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州科技局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科。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渠道申报。

联系人:刘海生 8221125

技术咨询:灵芝草 8223812



甘南州科技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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