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计〔2024〕2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学校、科技研发机构、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落细,对照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工作推进会暨科学技术(专利)奖励大会精神和强科技行动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深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间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设计研发任务和组织项目实施。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以下5类计划公开征集,各类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按照项目指南申报项目,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指导项目申报并审核推荐,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管理制度审核受理并论证。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产品研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和集成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兰白两区创新专项)5个方面。(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重点研发计划。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势领域和重点方向,以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为目标,开展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研发机构、高等学校、医院、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发展新动能。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5个方面。(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需求,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包括企业研发活动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科技专员专项、乡村振兴专项、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科技特派员(团)专项、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普发展专项8个方面。(申报指南见附件3)
(四)基础研究计划。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聚焦我省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加强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基础研究,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面向我省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理论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专项2个方面,其中,自然科学基金包括: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优秀博士生项目、在站博士后专项和实验动物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4)
(五)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营造“稳、育、引、用”的人才发展环境,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杰出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省级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甘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包括首席科学家项目、科技领军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专项3个方面。(申报指南见附件5)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甘肃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m.gskeju.cn),选择不同计划类型,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视频时长3至5分钟,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不超过10M)后,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8时。(申报流程见附件6)
2.审核推荐。中央驻甘单位、省属本科高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推荐;省属科技研发机构、职业院校、企业等机构申报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市州(兰州新区)驻地科研机构、企业等申报项目,由各市州(兰州新区)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18时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网上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初审、主管业务处受理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2024年4月15日18时前,由推荐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书报送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未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无需报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项目指南要求,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均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技研发机构和企业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
4.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指南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甘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计划项目,限申报1项。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协助省科技厅组织实施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督促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按时间节点审核推荐项目,并向省科技厅报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供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并以附件形式在线上传。
3.财政性资金支持额度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设科研助理岗位,安排科研助理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4.涉密项目不得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相关保密要求申报。
四、资金支持方式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和方式详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五、咨询服务
序号 |
计划类别 |
项目领域(专项) |
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及联系方式 |
1 |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
工业领域 |
高新处0931-8825719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农业领域 |
农村处0931-8871819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559 |
社发领域 |
社发处0931-8885146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202 |
国合领域 |
国合处0931-4648948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兰白两区创新专项) |
成果处0931-8885160 兰白处0931-8885059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559 |
2 |
重点研发计划 |
工业领域 |
高新处0931-8825719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农业领域 |
农村处0931-8871819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559 |
社发领域 |
社发处0931-8885146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202 |
国合领域 |
国合处0931-4648948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 |
社发处0931-8885146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202 |
3 |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
企业研发活动专项 |
规划处0931-8885176 |
甘肃省计算中心0931-8823436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 |
高新处0931-8825719 |
甘肃省计算中心0931-8850645 |
科技专员专项 |
高新处0931-8825719 |
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931-8829610 |
乡村振兴专项 |
农村处0931-8871819 |
|
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 |
农村处0931-8842710 |
|
科技特派员(团)专项 |
农村处0931-8842710 |
|
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 |
资配处0931-8882079 |
甘肃省计算中心0931-8823436 |
科普发展专项 |
人才处0931-8857509 |
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931-8882788 |
4 |
基础研究计划 |
自然科学基金 |
基础处0931-8828052 |
甘肃省计算中心0931-8893091 |
软科学专项 |
政策处0931-8834614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5 |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
首席科学家项目 |
人才处0931-8877329 |
|
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
人才处0931-8877329 |
|
高技能人才专项 |
人才处0931-8877329 |
|
技术支持 |
省科技情报所0931-8817548 |
|
六、特别申明
甘肃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甘肃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931-8834614。
附件:1.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6.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图
甘肃省科技厅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产品研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和集成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兰白两区创新专项)5个方面。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企业牵头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1:1(工业领域不低于2:1)。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量不低于总数的70%。
一、工业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装备制造方面,支持大容量风电机组、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高比例新能源输配电关键零部件及成套装备研发与应用。新型储能方面,支持高镍三元、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等电池,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绿电制氢(氨)关键材料及装备研发与应用。大规模并网消纳方面,支持光热蓄能与电氢融合调峰、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回收再利用方面,支持退役动力电池重组、寿命评测和钴镍组分回收综合利用,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部件和材料再制造及循环利用技术研发。
2.数字经济技术研发应用。产业数字化方面,聚焦数实融合,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5G、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冶金有色、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提质升级,推动特色农业、新能源、中医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化方面,支持“东数西算”工程算力感知与调度、数据确权、分析和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智能终端、集成电路、新一代传感器、元宇宙、北斗应用、无人驾驶、智能机器人及重点行业工业软件的研发与应用。服务数字化方面,支持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物流、智慧医疗等领域技术及应用场景开发。
3.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方面,支持镍基、钛基等高温耐蚀合金、高纯无氧铜材、稀贵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化工新材料方面,支持工程塑料、特种橡胶、环保功能型涂料、电子级化工材料、特种润滑新材料、高分子材料助剂研发及应用。钢铁新材料方面,支持超高强度建筑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超纯不锈钢、储氢输氢钢研发及应用。稀土新材料方面,支持超高纯稀土化合物、超高纯稀土金属及大尺寸靶材、高端稀土抛光材料、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等稀土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其它方面,支持凹凸棒石纳米材料、石墨烯复合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碳化硅超微粉、光电显示等半导体新材料,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以及高强增韧加固混凝土、基体防腐和钢筋阻锈等建筑新材料开发与应用。
4.高端装备制造研发与应用。高档数控机床方面,支持高精度多功能复合机床、轨道交通关键设备、万吨快速锻压机组等数控机床及配套产品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方面,支持海洋、陆地超深井智能钻采装备及电控系统、聚烯烃净化成套等装备制造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电工电气装备制造方面,支持大电流高开断中高压开关智能化设备及智慧管理系统、变频调速液压同步智能控制、变频一体化电机、特种交流接触器等技术研发及应用。其它方面,支持量子测量、高性能真空获得等航空航天装备,核物料处理及储运、高温气冷核燃料制备等核用装备,医用离子治疗等装备技术研发及应用。
5.化工。石油化工方面,支持聚烯烃、合成橡胶、特种化工、氟化工等化工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精细化工方面,支持催化剂、农药医药及中间体、化学助剂和专用化学品等研发与应用。新型煤化工方面,支持低阶煤分质利用、近零碳排放煤基甲醇、烯/芳烃和二氧化碳捕集及其资源化利用与新能源制氢耦合等低碳化工技术开发与应用。
6.冶金有色。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方面,支持复杂难选矿等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利用,稀贵金属富集及稀土资源高效分离,镍钴金属高纯化特种冶炼技术、氢冶金、羰化冶金、绿色短流程冶炼技术研发及应用。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面,支持金、铁、铜镍、萤石、石英岩、钴锂铍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300万元左右。
二、农业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现代种业。重点支持利用常规育种、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基因编辑等技术,挖掘筛选鉴定优异核心种质资源,创制抗旱耐密抗倒宜机收玉米,加工型、早熟鲜食型等专用马铃薯,丰产多抗专用小麦、节水耐盐饲草、抗逆高产优质瓜菜等作物新品种。
2.农业资源与环境。重点支持盐碱地阻控生物物理机制研究,不同作物、牧草、沙生经济植物耐盐碱性研究评价,盐碱地改良与高效利用调控技术与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新型绿肥、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微生物功能菌剂、缓控释肥料等新产品研发。
3.高效种养及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肉牛高效扩繁、营养调控、产品加工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种羊遗传评估、母羊高频繁育和阶段饲养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苹果、桃、大樱桃等特色林果轻简省力栽培、自然灾害防御、数字智能果园等技术研究。
4.家畜疫病控制及产品研发。重点围绕牛肺炎、腹泻和围产期疾病的绿色防控需求,支持中兽医药防治技术及产品研发,解决肉牛奶牛临床常发重大疾病绿色防治技术产品缺乏问题;重点支持广谱动物抗寄生虫、抗菌、抗炎药物研发。
5.农产品加工与产业链延长。围绕乳制品、百合、油橄榄、花椒等特色农产品,重点支持特色益生菌资源挖掘、功能分析、冷链物流和精细加工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高原夏菜连作障碍、废弃物物理性状、饲料化厌氧发酵及产物利用等技术研究。
6.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重点支持制种玉米去雄、智能种薯切块、主粮作物全程无人化作业、特色林果采收等装备研发;重点支持自动饲喂、环境监控、粪污利用等装备研发;重点支持高抗堵、低流量、精准控制喷灌滴灌装备研发。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0-300万元。
三、社发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药物研发。重点针对传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研发具有新作用靶点、新作用机制的生物技术药物(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抗体药物、蛋白类药物等),开展其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围绕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与治疗,开展化学药(化学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临床亟需、市场潜力大的仿制药)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
2.临床医疗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围绕妇女儿童疾病的重大临床需求,聚焦妇女疾病、生殖健康、未成年人健康等突出问题,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并实现临床推广应用;支持开展胃肠道肿瘤精准治疗及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病,消化、口腔、眼耳鼻喉等常见多发病的临床医学技术研究,开展疾病治疗效果、作用机理及安全性评价研究,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和规范等,支持人工智能介入诊断等其他前沿领域新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研究。
3.医疗器械研发。重点支持新型的人工心脏瓣膜及瓣膜的表面涂层材料研究,提供更大的有效瓣口面积,减少并发症,围绕降低患者的抗凝风险,开展无抗凝人工心脏瓣膜研究,提高瓣膜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围绕新型聚合物材料,突破当前形状记忆聚合物技术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聚合物分子设计、4D打印的结构调节与形状记忆性能的调控关系研究,开展应用4D打印技术研究制备体温响应可降解载药血管支架及下腔静脉滤器研究。
4.公共卫生。围绕《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运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民健康水平和卫生健康投入与产出的调查研究;着眼我省核产业发展,支持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
5.公共安全。重点围绕完善公共安全数字化手段巩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开展视频GIS、虚拟仿真、数字孪生、混合现实、生物识别、融合通信、数字集群等技术研究及应用;围绕大数据平台海量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的视图数据进行深度融合,开展重大活动安保数字孪生系统研发及应用。
6.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围绕甘肃省不同生物气候带微生物病害与防护现状,开展微生物物种组成、多度和多功能性与多服务性间耦合关系及区域分异研究;开展有机质文物劣化机理研究与健康状况评估研究,形成有机质文物健康状况量化评估指标及测试方法和标准。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0-300万元。
四、国合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产业技术需求,坚持以延链补链强链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合作机制、优化合作布局、搭建合作平台、固化合作基础,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国(境)外项目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1.支持开展新材料、核技术及应用、数字信息等方面的联合研发与应用。
2.支持开展耐盐碱作物高产优质培育、动植物基因编辑育种等方面的联合研发与应用。
3.支持开展中药材种植病害防治、新兽药创制、动物疫苗及疫病防控、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联合研发与应用。
4.支持开展复杂环境工程灾变机制、生态气候监测等方面的联合研发与应用。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0万元左右。
五、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兰白两区创新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整合优势资源,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科研团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重点支持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处于“临门一脚”阶段,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
2.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催生一批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战略新产品和特色商品,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支持兰白两区、高新区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着力集成转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骨干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通过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转化,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0-200万元。
附件2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势领域和重点方向,以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为目标,开展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研发机构、高等学校、医院、科技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发展新动能。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5个方面。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一、工业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以推动石油、有色冶金、钢铁、煤炭、建筑交通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为主要内容,开展石油化工产业装备改造和产品升级、智慧矿山、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稀贵金属富集、精密铸造、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部件生产等技术研究。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数字信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开展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储能、大规模并网与消纳、回收再利用等新能源领域技术研究,有色金属、钢铁、石油化工、无机非金属等领域新材料研发,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服务数字化等数字信息技术研究,电工电气、石化装备、特种装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开展氢能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核用材料及装备、商业航天制造和发射等技术研究,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聚焦质量基础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开展计量标准、新型标准物质等标准和认证认可新方法研制,先进计量器具、高端测量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技术及装备研发。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左右。
二、农业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肉牛、肉羊、瓜菜、大豆、胡麻、油菜等特色产业生物育种技术、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系)选育;抗逆优质丰产高效栽培、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田污染治理、土壤肥力提升技术研究;牛羊疾病治疗、新型兽用药物、畜禽安全健康养殖、畜禽养殖设施设备、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草产品深加工、“互联网+”种养一体化等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丘陵山区中药材挖掘收获、山地轨道运输,马铃薯捡拾分级、联合收获,饲草青贮饲料收获、打捆裹包、干燥加工等农机装备研发;苹果、中药材、食用菌、食用百合、高原夏菜、玫瑰、葡萄等特色产业采后保鲜贮运、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农业等关键技术研究。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左右。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人口健康方面,重点支持开展恶性肿瘤、常见慢性疾病、高原疾病、妇儿疾病防治,健康养老、精准医学与个性化医疗技术应用、开展创新药物(化药、中药、生物药)、高端药物制剂、体外诊断试剂、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康复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新型医用材料及关键制药装备等技术研究。文物保护方面,重点支持科技考古、管藏文物与古建筑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石窟寺、古建筑、古遗址和陶瓷丝绸等文物主要类型的保护技术、专用装备行业标准研究。公共安全方面,重点支持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消防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应急救援保障装备与技术研究;围绕食品安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技术开展研究;围绕生物安全,开展生物安全防范技术研究。
医院申报的项目须依托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且每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限报1项。2023年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优秀等次的直接给予项目支持。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左右。
四、国际合作领域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绿色低碳、生物医药及诊疗技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农业及种质创新、动物疫病防控、数字信息、文物保护、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研发合作、人文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加强陇港澳科技合作交流,围绕生物技术、中医药产业、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与应用。支持高校、院所及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合作服务平台(中心),对接多边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双向国际技术转移及跨境孵化。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国(境)外项目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左右。
五、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支持草原退化机制与调控修复、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森林营造与抚育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恢复、荒漠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旱涝灾害防控及应对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
2.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决策支撑体系,重点支持天地一体化二氧化碳监测技术研究与示范、双碳背景下气候资源开发潜力研究及重点行业全体系碳资源开发方法学研发和示范应用。
3.围绕绿色转型发展,重点支持高效节能装备、绿色建筑材料研发,工业及有色冶炼工业“三废”减污降碳关键技术研究;支持传统能源清洁生产技术研究。
4.围绕“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支持“三北”工程退化防护林修复、防护林木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防沙治沙新装备新材料技术研究;支持生态补水等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
5.围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支持地震预测、震后滑坡灾害风险动态评估及防控技术研究,地质灾害后次生灾害风险防控技术研究。
6.围绕生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生态质量、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他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25万元左右。
附件3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需求,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包括企业研发活动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科技专员专项、乡村振兴专项、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科技特派员(团)专项、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普发展专项8个方面。
一、企业研发活动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甘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鼓励引导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创新。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三、科技专员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指导或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培训为企业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与高校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到企业转化。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四、乡村振兴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支持省内各类创新主体,针对全省乡村振兴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中技术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集成应用一批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产业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的综合效益。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五、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津甘合作、鲁甘合作)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充分发挥东部协作地区科技优势,重点围绕对口帮扶我省10个市(州)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技术需求,支持与天津市、山东省有合作基础的高校院所、企业等开展科技协作,加强技术创新及示范推广,推动东部协作地区先进适用技术在我省帮扶地区落地转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资助5项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20万元。
六、科技特派员(团)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团成员牵头,围绕服务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研究示范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聚焦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提升地方优势主导产业竞争力和发展优势。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30万元。
七、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围绕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含科技项目第三方机构管理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实验基地建设、大型科研及中试生产装置装备、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省属科研院所改革发展。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50-200万元。
八、科普发展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科普作品。结合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核技术、文物保护、低碳环保、生命健康、防灾减灾、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等领域,支持科研人员以出版图书、科学实验展演等形式的科普作品创作。
2.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打造高水平的科普基地,鼓励支持建设具有地域、产业、学科等特色的科普基地,推动在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国家级各类科普基地积极参与我省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项目拟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15万元。
附件4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聚焦我省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加强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基础研究,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面向我省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理论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专项2个方面。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按照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优秀博士生项目、在站博士后专项和实验动物专项8类组织。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由本研究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4.项目组成员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5.申请人无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
1.一般项目
支持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一般项目执行期为3年,资助经费5万/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参与人员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获得一般项目资助不得超过3次,已资助2次后未获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3)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能重复申报。
2.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以培育创新思维为目的,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助经费4万/项。青年科技基金项目不再列出参与人员。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未主持过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3.重点项目
本年度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生物技术、石油化工、冶金、绿色低碳、防沙治沙、现代农业等领域。围绕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所面临的科学问题开展具有目标明确和突破预期的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基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的交叉研究。重点项目执行期为3年,资助经费20万/项,本年度拟资助30项左右。上年度申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给予直接资助。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具有主持基础研究类国家级项目(课题)的经历;
(3)项目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
4.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立足我省优势学科,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培养骨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执行期为3年,资助经费35万/项,本年度拟资助20项左右。上年度申报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给予直接资助。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未满38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具有主持基础研究类国家级项目(课题)的经历;
(4)未主持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5)已获得相同层次及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
5.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
依托在甘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研究中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围绕一个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执行期为3年,资助经费60万/项,本年度拟资助10项左右。申请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满50周岁;
(2)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科研组织协调能力,须为国家(全国)、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或研究骨干;
(3)每个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研究中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限申报1项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报项目要注重学科交叉和多团队合作;
(4)在研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本年度不再组织申报。
6.优秀博士生项目
以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为目标,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支持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管理参照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资助经费4万/项,本年度拟资助100项左右。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博士生导师作为项目推荐人(联系人),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申请项目经导师推荐同意,通过所在单位审核按程序申报;
(2)每名博士生导师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3)本年度毕业的博士生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7.在站博士后专项
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引育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优势作用,支持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扶持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参照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万/项,本年度拟资助40项左右。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博士后导师作为项目推荐人(联系人),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申请项目经导师推荐同意,通过所在单位审核按程序申报;
(2)每名博士后导师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3)本年度拟出站博士后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8.实验动物专项
支持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应用及保存研究,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控制等研究。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
二、软科学项目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软科学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新申报项目负责人。
2.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未主持过青年项目。
3.申报项目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保证绩效目标符合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二)项目类别
1.定向项目
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和重大平台建设开展研究,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研究支撑和决策依据。每个项目需形成1篇研究报告,1份相关文件初稿(如:政策文件、建设方案、规划文本等),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论文等。
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左右。
2.自选项目
聚焦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自由命题申报,项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每个项目需形成1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论文等。
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项资助额度4万元。
3.青年项目
鼓励青年研究人员(年龄应未满35周岁)面向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以及研究方法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每个项目需形成1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论文等。
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项资助额度2万元。
附件5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营造“稳、育、引、用”的人才发展环境,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杰出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省级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甘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包括首席科学家项目、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和高技能人才专项3个方面。
一、首席科学家项目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大的学术影响力的战略性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突破“卡脖子”科技难关,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支持在航空航天、高铁、能源、通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的项目。
(二)执行期限:2-3年。
(三)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0-2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设一名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由项目承担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的所属单位或个人签订相关协议。
2.首席科学家在项目立项当年一般不超过60周岁,确因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3.首席科学家应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3名以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参与研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支持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坚持“四个面向”,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同产业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幅提升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二)执行期限:2-3年。
(三)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平均每项资助额度2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第6条规定的高端人才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定向支持。
2.申报书中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立项文件、任务书等。
3.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团队成员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参与研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三、高技能人才专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技能人才围绕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工艺操作难题,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造等,发挥技能人才带徒传技的人才培养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执行期限:2年。
(三)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左右。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
附件6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图
1.第一步:申报单位注册
2.第二步:添加项目申报人
3.第三步:填写项目申请书
4.第四步:上报推荐单位
5.第五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