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教科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甘南藏族自治州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州政办发〔2020〕9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南办字(〔2021〕6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全州科技特派员服务农牧村和企业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计划从科研推广和有关企事业等单位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技特派员选派应围绕服务地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特别是农牧村产业发展需求,鼓励科技人员到农牧村、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服务。主要开展推广、引进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农牧村乡土人才、引导科技成果转、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我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选派类型
拟选派州级和县(市)级科技特派员,按照“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进行。州级科技特派员由州科技局组织选派,县(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各县(市)科技局(教科局)组织选派。
三、选派条件
1、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科技需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推广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
2、选派对象要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作风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一般为三年,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四、技特派员服务内容
1.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通过创新创业和技术带动,为农牧村群众增收提供科技服务。
2.通过开展农林作物高优种植、畜牧健康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有机肥土壤改良等方面的技术,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3. 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与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紧密结合,帮助农牧村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为农牧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服务。
五、选派程序
(一)征集需求
各县(市)、各单位根据本地和服务地域重点及特色产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科技特派员需求人数,经认真核实确定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报州科技局备案,进一步强化科技特派员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组织对接
申请报名科技特派员的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协商服务内容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对科技特派员不能满足需求的县(市),可向州科技局提出申请,从州级科技特派员中协商解决。
(三)上报推荐人选
州级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由州直科研推广单位负责报送(附件1—4),县(市)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由各县(市)科技局、教科局负责报送(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31日前报送州科技局管理监督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乔伟 联系电话:0941-8213890
邮箱:9701851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