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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0 作者: 来源:甘南州科学技术局

甘政办发〔2015〕10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

                                             2015年7月10日


关于加快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

(省科技厅)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建立省级科技报告制度,将科技报告纳入科研管理,有利于加强各类科技计划协调衔接、避免科技项目重复部署,有利于广大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提高科技投入效益,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科技进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深化我省科技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力争到2018年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形成完善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阶段性目标为:

2015年,启动省级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搭建科技报告管理构架和信息服务平台,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提供支持。实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科技报告制度的全覆盖。凡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执行期满需呈交科技报告。在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方面开展分类试点,探索建立涵盖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科技报告体系。及时总结经验,稳步做好全省科技报告制度全面启动筹备工作。

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科技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规程,丰富工作内容,初步建立起国家、省级互联互通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以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验收(结题)报告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等较为完善科技报告体系。

2017年,全省科技报告能够提供良好的开放共享服务,科研人员科技报告意识普遍增强,能够在已有科技报告基础上高起点开展研究工作,大幅度减少重复劳动和提高科研效率。

2018年,全省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科技报告资源得到深度开发和广泛有效应用,能够为全省科技创新和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支撑,并形成良好的甘肃科技报告制度品牌效应。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管理机制。依托现有的科研项目管理渠道,建立由科技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科技报告服务机构组成的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形成规范的科技报告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谁立项、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对应指导和督促归口管理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呈交科技报告,并定期向科技报告服务机构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

(二)完善科技报告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涉及多方主体,要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甘肃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规范指导科技报告的产生、收集、管理、交流和密级设定,使科技报告工作有据可循。

(三)建立科技报告收藏和共享服务体系。建立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科技报告分级收藏体系,强化科技报告的保存和集中收藏。依托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设立甘肃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全省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保存、管理与共享服务,并切实做好科技报告共享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组建科技报告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拟定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机制,加强配合,抓好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履行法人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所承担项目科技报告的撰写、审查和呈交工作。

(二)建立奖惩机制。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必须呈交科技报告,项目管理机构应将科技报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况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完成科技报告任务的科技项目,不得通过验收或不予结题。科技报告用户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等工作中注明参考引用的科技报告,确保科技报告撰写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对社会举报的科技报告撰写或使用中涉嫌学术抄袭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报告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科技报告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在科技界乃至全社会营造重视科技报告的良好氛围。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要提高科技报告辅导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科技报告咨询、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科研人员的科技报告撰写能力,确保科技报告撰写质量,提升科技报告管理水平。

(四)加强条件保障。要从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经费中统筹安排科技报告工作经费,保障科技报告培训、科技报告呈交与共享、科技报告系统维护等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要加强基本条件保障,确保科技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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